一是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筑节能监管更具针对性。市节能墙革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了建筑节能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使建筑节能监管在规定范围内进行,执法行为有法可依,监管更具针对性。
二是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实现建筑节能阳光执法。以市住建委“一张图”系统信息为基础,结合建筑节能设计备案情况,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随机派出执法人员进行检查。这使得受监管主体头上都悬着一把“达摩克里斯之剑”,增强了守法自觉性;同时也意味着执法人员只能阳光执法,避免任性检查情况的发生。
三是加强抽查结果运用,提升建筑节能监管震慑力。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充分运用社会监管的力量,形成有效震慑,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推升建筑节能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