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昌市长阳大队消防监督员驱车深入偏远乡镇都镇湾镇,依法对该镇某超市予以临时查封。
长阳县消防大队监督人员在下乡开展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该超市二楼营业区部分墙面和顶棚采用泡沫夹芯板装修,该超市位于集镇中心地段,属于人员密集型场所,且周边居民房屋众多,防火间距不足,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大队该超市二楼营业区实施了临时查封。
在查封现场,大队监督人员向单位负责人宣读了《临时查封决定书》,告知其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将引起的严重后果。该超市负责人表示将立即整改,严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要求,尽快消除火灾隐患,确保超市消防安全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