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批准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总参三部设计研究所等九个单位编制的《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墙体建筑构造》等十四项标准设计为国家建筑标准设计。该十四项标准设计自2005年9月1日起实施。
原《混凝上小型空心砌块墙体建筑构造》 (02j102―1)、《上悬钢天窗》(95J815)、《中悬钢天窗》 [00J618(一)]、《平天窗》(96SJ811)、《钢天窗架建筑构造》 (00J623―1)、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墙体结构构造》 [SC,613―1~2(1998年合订本)、96(03)SG613―1~2]、《矩形钢筋混凝土清水池(有效容积50m3―4000m3)》(96S823~96S833、96S836~96S838)标准设计同时废止。
附件: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名称及编号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00五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