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建委“十三五”规划,天津市将在“十三五”期间完成1000万平方米公建节能改造,2016年计划安排100万平方米公建节能改造。天津市建委已于3月下旬下达首批公建节能改造计划,共计10个项目,建筑面积48.5万平方米,包括商场、酒店、写字楼、办公楼及体育场馆等五类项目。目前各项目已按程序进行能源审计、能耗诊断及改造方案编制工作,计划年内完成改造工作。第二批改造项目正在积极落实中,预计5月份可下达改造计划,确保年内完成公建改造100万平方米任务。
天津市2011年被确定为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全国首批试点城市,首批400万平方米改造任务已圆满完成,年节约标准煤1.7万吨,年减排二氧化碳4.2万吨,按每吨标煤800元计,年节约费用可达到1359万元。节能改造在产生直接经济效益的同时,还提高了业主的自主节能意识,促进了业主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逐渐形成良性循环。
为确保完成首批试点任务,天津市编制了工作导则及指南,成立了工作推动组专门负责工作推动及政策服务,先后选取十余家咨询服务机构参与改造。项目申报主要由各委局、各区县组织申报或由服务机构联系单位汇总项目,改造后项目均由第三方测评机构实施能效测评。市建委作为项目监管,市财政局负责资金监管,市墙改节能管理中心作为执行业主全程监控。实施模式分为三类:政府管理部门主导改造共计36.9万平米,业主单位主导改造共计316.1万平方米,合同能源管理机构筹资改造共计51.9万平米。
另外,在2008年建成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的基础上,此次改造项目均安装了分项计量装置并实现了能耗上传,全市能耗监测公建数量达400栋。目前,公建能耗监测平台正在进行迁址并同时进行升级改造,对平台功能进行提升,力争打造管理和服务型平台。
据悉,目前天津市公共建筑存量达1.7亿平方米,公建节能改造任重道远,仍需出台更有效政策,带动整体产业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