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从使用环节入手,进一步加大散装水泥推广力度”的精神,根据《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北京市建筑业“十一五”时期发展规划》,结合北京市经济发展、固定资产投资、城乡人民生活水平发展趋势,以及建筑、建材、房地产业的发展态势,提出北京市“十一五”期间散装水泥的发展目标、工作重点以及保障措施,用于指导北京市“十一五”期间散装水泥的发展。
一、“十五”期间散装水泥发展的背景
(一)取得的主要成绩
1、散装水泥实现跨越式发展
“十五”期间,散装水泥供应量累计完成3474.65万吨,比“九五”期间的1440.23万吨增长了2034.42万吨,增长幅度达241%。水泥散装率由44.27%增长到83.52%,增加了39.25个百分点,达到发达国家先进水平。散装水泥使用率由45%提高到76.2%,居全国首位。散装水泥综合配套能力由380万吨增加到1250.9万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综合配套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十五”期间,建成了利用“3S”先进技术的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物流配送信息系统,对散装水泥车、预拌混凝土车进行实时监控和调度管理,有效地整合了市场资源,降低了物流成本,实现了物流配送的产业化运作,并有效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十五”期间,形成了涵盖散装水泥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信息管理的散装水泥产业链体系,散装水泥行业整体水平得到了提升。
2、政策法规建设有所突破
“十五”期间,进一步出台完善了散装水泥的政策法规,有力地推动了本市散装水泥的发展。
2001年,市政府发布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市政府72号令),明确规定在四环路以内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并提出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2002年,市建委、市计委、市经委、市环保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北京市散装水泥发展导向意见>的通知》(京建材〔2002〕158号),对“十五”期间散装水泥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导向作用;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发布本市第八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的通告》(京政发〔2002〕9号),将规划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郊区县城关镇地区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的规定纳入了《通告》要求,极大地推动了本市预拌混凝土行业的发展。
2003年,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发布本市第九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的通告》(京政发[2003]7号),扩大了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的范围,促进了区县混凝土行业的发展。
2004年,市建委、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转发<商务部、公安部、建设部、交通部关于限期禁止在城市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的通知>的通知》(京建材[2004]77号),提出了在规划市区和郊区县城关镇地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的规定;市建委发布了《关于在本市建设工程中推广使用预拌砂浆的通知》(京建材[2004]13号),引导了行业投资,一批具有国际水准的现代化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相继建成,推动了预拌砂浆行业的发展。
3、预拌混凝土发展迅速,预拌砂浆发展势头良好
“十五”期间,预拌混凝土供应量由2000年的891万立方米增长到2005年的3800万立方米,增长3.26倍,实现了在规划市区和郊区县城关镇地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的目标。
“十五”期间,北京市预拌砂浆推广应用工作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制定并发布了干拌砂浆和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干拌砂浆建筑构造通用图集和市场信息价格,出台了四环内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政策,为推广应用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目前,保温砂浆、自流平砂浆、粘结砂浆等特种砂浆在建设工程中已被广泛应用,普通预拌砂浆也大量应用于国家奥林匹克体育场、国家游泳中心、首都机场、商务部办公楼、市政府办公楼等重点工程示范项目。标志着我市预拌砂浆生产、应用技术已经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建筑砂浆市场将发生一场彻底的技术变革。
4、率先在全国完成了水泥产业结构调整的任务
“十五”期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围绕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目标,重点支持了一批新型干法水泥生产企业散装水泥技术改造工程,加快了水泥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截至2005年底,北京市共淘汰8家机立窑水泥生产企业,33条机立窑水泥生产线,淘汰落后生产能力300多万吨,彻底结束了本市机立窑水泥生产的历史,解决了制约本市发散的瓶颈问题,率先在全国完成了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任务,新型干法水泥生产能力的比重由40%提高到98.34%,位居全国前列。
5、科技创新取得显著成效
“十五”期间,散装水泥的科研工作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