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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材料备案应该取消吗?

来源:中华建筑报作者:俞明辉 2016-07-14 阅读:1413
  

“现在政府要简政放权,但是有些地方的建材协会等机构却死死抓住一点权力不肯放手!北京早就取消了防水材料备案制度,还有很多地方在搞,不备案就不让进当地市场,实际上就是变相收钱,让企业不堪重负。”最近,某地防水企业董事长袁先生很苦恼。

简单地说,防水材料备案相当于“市场准入证”。某防水企业所生产的防水材料要在一个地方销售、使用,需要先在当地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当地备案部门对该企业生产的材料进行登记、检测,才准许这种材料在当地市场销售。当然,这种备案不仅仅是防水材料,也包括其他建材。近几年,随着政府简政放权,有些省市已经取消了这种备案制度。

袁先生告诉记者,在河北进行“使用备案”需要交费1000元,每种材料都得单独备案,如果一家企业生产的10种材料都要在河北销售,则要交10种材料的备案费10000元。袁先生说:“每年都要交一次,没有发票只有收据。”

在山东省进行备案特别复杂,需要提供“生产单位营业执照和注册商标”、“生产许可证”等原件,所备案的产品还必须由山东省建设科技中心出具产品检验报告。袁先生说:“同时备案部门也要对产品进行抽样检测,检测都是要收费的。按道理只要不是企业主动送检,抽检的费用就应该由抽检方承担,但是他们抽检还要我们掏抽检费。我们自己提供的国家抽检的合格报告没有用,必须由他们重新检测。国家要简政放权,就应该减少这种重复抽检,减少这种人为的市场‘阻力’!”

记者查询得知,北京市在2013年9月份取消了建材备案制度。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在下发的《关于取消建材供应备案后续工作的通知》中指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建材质量监控和建材使用管理,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机制,保证建设工程材料质量。”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界人士告诉记者:“防水材料的备案已经没有任何实际作用,沦为了某些机构收‘保护费’的手段。只要交钱登记了,不合格的材料也能销售使用。不交钱,合格材料也不让用。甚至合格的材料也能给检测成不合格。”

一位防水材料经销商告诉记者,在某地每销售一平方米防水材料需要给当地防水协会会长一定的销售提成,否则就拿不到当地市场的准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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