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记者从市建筑节能墙改办了解到,为确保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和安全,市建委近日下发的《关于加强乌鲁木齐地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管理的通告》要求,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节能改造的项目进行设计,还须委托有资质的施工队伍从事建筑节能施工;违反《通告》规定造成后果的,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由市建委依法查处。
据了解,今年政府将补助资金3500万元进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今年首府建筑节能改造计划15万平方米,政府牵头改造8.5万平方米,其余由社会投资。
作者:王燕如 钟琛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