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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墙保温“强制险”势在必行(一)

来源:新浪网 2016-08-03 阅读:1331
  

当车主们找负责管理维修资金的房产局,领导表示:大修基金只是针对小区公共部位使用,被砸坏车辆损失不在大修基金支取的范围内。

  

而车辆所在的保险公司也表示:整个楼的瓷片成片脱落,是明确的第三方责任,不在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内。

  

律师表示则支招:对于墙皮脱落造成损害而引发的车辆损失,如果是墙皮建筑质量问题,应该由开发商负责;如果是维修不及时,应该由物业公司负责。他介绍,若车主无法界定是谁的责任,可以将物业和开发商一并起诉。

  

总之吧,车主若要索赔,将走上遥遥无期的维权之路。

  

实际上,这五位车主还算幸运的,就在这起事故的次日(7月25日),安徽省肥西县桃花工业园顺美家园小区15号楼外墙一块保温层突然脱落,砸中楼下四名纳凉老人,其中一人腿部骨折,另有一人头部缝了12针。当然了,更惨的是今年5月14日,乌鲁木齐市鲤鱼山南路龙庭华清园小区保温层脱落,将一晨练老人砸死.....总而言之,目前中国的建筑保温质量问题已进入高发期,将会有更多的人身、财产损失。

  

这还不是最可怕的,可怕的是无论谁一旦“中奖”,很难找到维权的责任主体。而且,建筑保温的法定寿命只有25年,至于过了寿命期后如何运维,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规、政策。我们设想,以中国建筑保温质量之差,将来定会迎来不可估量的人身、财产损失。届时,开发商早已关门大吉,物业公司也不愿意做“接盘侠”,这将是很严重的社会问题。

  

为防患于未然,政府监管部门应尽快推行建筑保温强制险,特别是新建建筑和还未进行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亡羊补牢、为时不晚。

  

建筑保温强制险的好处不言自明,修师傅不再赘述,这里有一项隐性的好处,那就是由保险公司来监管、评估建筑保温的质量,这种市场化的手段会好于目前的行政监督和形同虚设的监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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