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金沙公交枢纽综合体建设项目的项目业主为成都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建设资金由项目业主按国家有关法规筹集,招标人为成都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中路50号。
2.2.供货周期:管道阀门:接到供货通知30 日内将货物运送到采购合同指定的地点,并配合安装单位完成调试、试运行并验收合格。具体供货时间以业主的书面通知为准。
无甲醛离心玻璃棉风管板材:接到供货通知30日内将货物运送到采购合同指定的地点,并配合安装单位完成调试、试运行并验收合格。具体供货时间以业主的书面通知为准。
中央空调主机、末端设备:接到供货通知主机60日内,末端设备20日内将货物运送到采购合同指定的地点,并配合安装单位完成调试、试运行并验收合格。具体供货时间以业主的书面通知为准。
2.3.招标范围:管道阀门采购工程标段:管道阀门采购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无甲醛离心玻璃棉风管板材采购工程标段:无甲醛离心玻璃棉风管板材采购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中央空调主机、末端设备设备采购工程标段:中央空调主机、末端设备设备采购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工程质量合格验收标准。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管道阀门采购工程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规定生产许可证的管道阀门生产厂家或经生产厂家唯一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同一品牌产品只能授权唯一一家销售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投标并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近3年(2013年1月至今)有3个及以上类似材料的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无甲醛离心玻璃棉风管板材采购工程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规定生产许可证的无甲醛离心玻璃棉风管板材生产厂家或经生产厂家唯一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同一品牌产品只能授权唯一一家销售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投标并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近3年(2013年1月至今)有3个及以上同类材料的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本次中央空调主机、末端设备设备采购工程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规定生产许可证的中央空调主机、末端设备生产厂家或经生产厂家唯一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同一品牌产品只能授权唯一一家销售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投标并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近3年(2013年1月至今)有3个及以上同类设备的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16日至2016 年8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八宝街111号,成都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1楼131室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注:以上除介绍信收原件外,其余资料均验原件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若为经销商或代理商则还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授权书验原件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8日10时00分,地点为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E5入口17层1707号(新世纪环球中心E5入口1707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地 址:成都市八宝街111号
联系人:张小姐
电 话:028- 6198881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E5入口17层1707号(新世纪环球中心E5入口1707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28-85546557
传 真:028-85567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