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记者从重庆市环保局获悉,上半年,全市环保部门共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1071件,处罚金额达7350万元,行政处罚案件数量和处罚金额较去年同期分别上升18%和57%。其中,实施按日连续处罚2件、查封扣押17件、责令限产停产7件。基层环境监察执法力度明显增强,区县环保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数量在全市占比超过7成、处罚金额占比近6成。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怎样才能保护好我们的眼睛,呵护好我们的生命,重庆的回答是依靠严格环境监察执法。
环境监管,既要有面的巡查,又要有点的紧盯。在加强日常巡查力度的基础上,重庆把重点园区和行业盯紧看牢。上半年,市环保局联合市公安局对全市40个区县及经开区共69个工业园区开展了环保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累计检查园区企业1900余家,发现40余个工业园区、530余家企业存在各类环境问题860余项。
截至目前,已有近半数问题完成整改,其余问题正按照整改方案有序推进实施。与此同时,重庆对钢铁行业、水泥制造行业、平板玻璃制造行业、城镇污水处理厂、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单位、重金属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和使用企业等重点行业持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高压态势不松懈,大大打击了环境污染违法行为的侥幸心理。
环境处罚手段日益多样化,发挥环境监察执法的震慑力。行政处罚不是目的,但行政处罚却是有力的矫正手段。重庆充分运用《环境保护法》及其相关配套办法,针对不同企业的不同违法行为,采取多样化的处罚手段,强力矫正企业的违法行为。今年以来,重庆实施按日连续处罚2件、查封扣押17件、责令限产停产7件,加大环境违法企业的违法成本,抓住了他们的七寸,发挥了执法的震慑作用。
上下联动,基层环境监察执法力度不断增强。扎牢环境监管执法的笼子,不仅需要上层攻坚克难,也需要基层等大胆作为。重庆各区县环保部门,针对各地的实际,采取更加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执法力度。涪陵区对10家重点排污企业实施挂牌督办,渝中区加大汛期及重污染天气等重要时间节点夜间巡查力度,万盛经开区在汛期严查涉水环境污染违法行为,上半年,区县环保部门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802件,在全市占比超过7成;处罚金额达4406万元,占比近6成。基层在环保执法中的作用得到发挥,环境也得到了更好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