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资委和商务部有关批准我会在行业中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指示和文件精神,为提升行业自律和企业的信用管理水平,经协会六届七次理事会研究决定在行业中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我会聘请第三方评价机构,按照评价工作程序,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开展并推动绝热节能材料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逐步建立健全绝热节能材料行业的信用体系。
欢迎广大会员单位及行业同仁积极参加,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提升行业的核心竞争力。
中国绝热节能材料协会
2016年9月23日
附件: 申报绝热节能材料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说明
一、申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 具体工作有关事宜:
按照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国资委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关于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总体部署,根据协会开展信用评价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条件
参加绝热节能材料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企业,要具备以下参评条件:
(1)必须为国家工商注册的合法企业;
(2)企业成立已满三个会计年度,并连续三年均有主营业绩,企业经营良好;
(3)企业无违规、违纪记录;
(4)协会会员企业。
2.申报程序
(1)企业申报
企业自愿报名,将填好并加盖企业公章的《中国绝热节能材料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请表》(进入协会网站http://www.cieema.cn/,“协会文件”专栏)传真至协会。协会审核通过后,企业登陆协会网站再进入“协会文件”专栏,点击下载《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信息申报书》,根据企业类型(生产型企业、装备型企业),填报企业信用评价信息。申报书填写完成后,企业打印申报书,加盖本企业的公章和骑缝章,将申报书及相关书面材料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提交至协会,同时将申报书的电子版发送到协会邮箱。
(2)初评
协会信用等级评价办公室将企业提供的资料、信用机构获得的全部信息和有关部门意见进行综合整理,由第三方评价机构北京国富泰企业征信有限公司对企业信用状况进行初评,并出具初评结果。
(3)评价
协会信用评审委员会,对初评结果进行评价。
(4)公示、终审
评价结果在协会网站、全国行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商务信用平台等各大媒体上发布,公示十五天。公示期满后,信用评审委员会确定最终结果。任何部门、单位及个人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信用等级评价办公室提出。信用等级评价办公室在收到书面意见后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并做出答复、提出处理意见。
(5)结果发布
对于获得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企业,协会将颁发由商务部和国务院国资委统一样式、统一编号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牌匾和证书。
3.有关费用
(1)按照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和国务院国资委协会办的有关意见,收取一定的工作费用,10000元/单位。该项费用于第三方评价、牌证制作、宣传等。
(2)费用请汇至:(请在汇款单位附言处注明“信用评价”)
开户名称:中国绝热节能材料协会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百万庄支行
账 号:0200001409014490665
4.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
(1)刊登发布在商务部全国行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协会网站、中国商务信用平台。
(2)所评企业纳入信用数据库并赋予信用二维码,随时随地查询企业信用信息。
(3)刊登在由商务部和国资委主办的《中国行业信用评价A级以上企业名录》及光盘上,此书及光盘每年出版一次。
(4)向驻华使领馆、驻外经商参机构、相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及国际相关行业组织推荐。
(5)通过在协会网站、中国商务信用平台、相关报刊杂志等进行宣传。
(6)协会将向保险机构、行业企业推荐,获得优先服务及相关的服务便利。
5.申报时间
通知发出即日起请各会员单位尽快在协会网站下载准备申报材料。
6.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1号
邮 编:100831
电 话:李青(副会长)010-57811193
杨静 刘亚丹 010-57811318
电子邮箱:chsima@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