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经信委、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城市城区建设工程全面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经信资源〔2013〕433号)精神,进一步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提升建设工程领域绿色发展水平。松阳县墙改办经过多方努力,会同相关各部门积极协调,于近日正式出台了《松阳县建设工程全面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工作实施方案》。
该方案规定:自2017年4月1日起,在松阳县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农民个人自建和联户自建住房及修缮古建筑、文物保护单位等特殊建筑除外)全面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禁止使用粘土类墙体材料;全市农村、农民、农居自(联)建房和中心村集聚地建设工程应加大新型墙材推广应用,逐步减少使用粘土类墙体材料。
松阳作为欠发达县,“禁实”工作一直落后全省其他县市区。该实施方案的出台将全面提升松阳的新墙材推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