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伏秋表示,“十一五”期间,我国要实现20%节能目标,必须多途径全面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其中,不遗余力地推进交通运输和建筑用能部门节能是重要一环。
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节能专业委员会会长涂逢祥建议,应尽快建立建筑节能能效的专项测评机制。据透露,国务院即将颁布《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拟从立法上推进现有建筑的节能改造。
斥资1.5万亿元改造既有建筑
据介绍,目前,我国仍有约430亿平方米既有建筑不节能,基本属于高耗能建筑,主要包括政府机关和宾馆饭店等大型公共建筑。
对此,涂逢祥指出,在《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指出,到2010年,我国大型城市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规模要达到25%;中等城市要达到15%;小城市要达到10%。要顺利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建立相应的法律给予保障。
涂逢祥透露,国务院即将颁布《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该《条例》对建筑节能的规划、验收等多个方面细节进行了规划。作为国家法律,《条例》将强制要求相关部门实施建筑节能。同时,还规定官员必须实施节能降耗措施。即把建筑节能与地方官员政绩考核机制相结合,可以有效地从立法上推进现有建筑的节能改造。
据透露,未来15年,我国对建筑节能改造分两步走,先在新建建筑上按节能标准建造,后在既有建筑上实施节能改造。国家仅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方面就将投入1.5万亿元。若能完成这一目标,在2020年前,在建筑节能方面就可以节约3.5亿吨的标准煤。
对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将给建材行业带来巨大的商机。涂逢祥表示,当前,与节能有关的保温建材市场空间很大,原来有几千万平方米建筑需要改造,现在达到了几亿平方米,马上就达到了几十亿平方米,对相关建筑材料的需求很大。与此同时,为了保证建材质量,谨防低价倾销,建设部正在编制建筑节能能效的专项测评标准,目前已在北京、深圳等城市进行该标准的试点测评,很快将全面推广。
鼓励银行贷款支持节能项目
对于现有建筑的节能改造资金来源问题,专家认为,虽然为建筑的保温隔热而增加的成本可以在几年的使用中通过节能来回收,但如果没有相应的激励措施和约束机制,开发商通常不会主动执行节能建筑的标准。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周宏春建议,应制定经济鼓励政策,促进建筑节能的发展。
据介绍,当前很多发达国家对建筑节能实施多种优惠政策,如对旧建筑的节能改造提供补助等。周宏春表示:“我们应借鉴成功经验,积极支持重大节能工程的实施,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建筑节能改造;采用强制与经济鼓励相结合的办法,调动开发商建造节能建筑的积极性。与此同时,还要完善建筑节能法规体系,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不断完善和修订建筑节能标准。”
周伏秋同样认为,国家应运用财政杠杆,大力加强和完善节能经济支持政策。如把鼓励节能纳入政府公共预算支持范围,在政府预算的分配结构中,将节能放到优先的位置,增加节能的预算投入;在《节约能源法》的修订中,明确提出中央财政和县级以上地方财政要设立节能专项资金;整合政府预算内投资和国债投资,强化节能投资力度,更多地运用贷款贴息办法,带动更多的银行贷款对节能项目给予扶持。
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王维城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曾建议,国家应该用公共财政建立节能基金,用于补贴和激励节能产品的推广使用和节能技术的开发研究。
关于出台更多有利于建筑节能的支持性政策问题,记者了解到,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建筑节能专题调研组日前就建筑节能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政协委员建议,应尽快出台《建筑节能管理条例》和《墙体材料革新管理条例》两项法规,使建筑节能步入法制化轨道。
来源:中国工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