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辖区火灾防控工作,近日,重庆梁平消防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对梁平县枫顺石材经营部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采用可燃聚氨酯材料搭建活动板房,梁平消防大队依法对其临时查封。
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位于重庆市梁平县双桂街道迎宾路196号附1号的梁平县枫顺石材经营部进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采用可燃聚氨酯材料搭建活动板房,该材质极易燃烧,且燃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气体,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若活动板房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大队监督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梁平县枫顺石材经营部搭建的活动板房实施临时查封,同时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单位限期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
单位负责人表示已经认识到使用可燃聚氨酯材料的严重危害性,将立即落实隐患整改工作,认真做好隐患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