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全区今冬明春期间的消防安全,加强对辖区单位的消防安全督管,近日,新余市开发区消防大队跟踪督促使用易燃泡沫夹心彩钢板的企业进行拆除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大队执法人员在执法期间发现一企业厂房使用聚氨酯夹芯泡沫彩钢板搭建生产车间与各功能区的隔断,未达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A级不燃材料要求,彩钢板面积多达1000余平方米。因此,大队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消防法律规定,要求该单位在限定时间内拆除使用聚氨酯夹芯泡沫彩钢板搭建的隔断。拆除过程中,该企业负责人积极配合拆除工作,在限定期限内将1000于平方米聚氨酯夹芯泡沫彩钢板全部拆除完成,并表示将严格按照要求使用符合标准的材料进行装修,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通过此次拆除工作,进一步强化了辖区各企业责任人的消防意识,有效的遏制和预防了聚氨酯泡沫夹心彩钢板火灾的发生,为深入推进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