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采取多种举措推进绿色建材发展。2016年8月河南省住建厅与省工信厅再次联合颁发《河南省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办法鼓励企业研发、生产、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并规定本省区域内绿色建筑的建设项目,应使用获得评价标识的绿色建材,鼓励新建、改建、扩建及其他建设项目优先使用获得评价标识的绿色建材。
2016年7月,河南省工信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了《河南省促进绿色建材发展和应用行动实施方案(2016~2018)》(以下简称《方案》)。绿色建材是指在全生命期内减少对自然消耗和生态环境影响,具有“节能、减排、安全、便利和可循环”特征的建材产品。《实施方案》明确了提升水泥和混凝土性能、发展新型墙体和节能保温材料、发展木结构建筑和生物质建材、发展环保型高品质化学建材、推广装配式建筑及构配件、推广节能玻璃和节能门窗、推广陶瓷薄砖和节水洁具等七项重点任务,提出开展建材工业绿色制造、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绿色建材产业集聚发展、重点企业培育、科技创新引领、工程应用示范等六大专项行动。
根据《方案》确定的主要目标,到2018年,河南绿色建材生产比重要明显提升,发展质量要明显改善。绿色建材在行业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要提高到30%以上,力争绿色建材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000亿元。产业集聚发展要初具规模,培育23个产值100亿元以上的绿色建材产业生产基地和30家10亿元以上的重点企业;发展57个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培育装配式建筑生产、应用、运维联合体,基本满足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10%的应用需求;与2015年相比,建材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8%,氮氧化物和粉尘排放总量削减8%;绿色建材应用占比稳步提高。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30%,绿色建筑应用比例达到50%,试点示范工程应用比例达到70%。
《方案》明确了推广装配式建筑及构配件等七项重点任务,提出了绿色建材制造、发展、评价标识等六大专项行动。两部门还将印发绿色建材星级评价工作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发布河南绿色建材产品目录,指导建筑业和消费者选材,促进建设省内统一、开放有序的绿色建材市场;建立绿色建材数据库和信息采集、共享制度,发布绿色建材评价标识、试点示范等信息;构建绿色建材选用机制,疏通建筑工程绿色建材选用通道,实现产品质量可追溯。同时设立绿色建材发展专项资金,对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企业给予贷款贴息;将绿色建材评价标识信息纳入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授信等环节的采信系统;研究制定绿色建材专项财政补贴和生产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积极促进绿色建材发展和应用,对拉动绿色消费、引导绿色发展、加快建材产业转型升级,服务于新型城镇化和绿色建筑发展,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办法所称的绿色建材是指在全生命周期内可减少对天然资源消耗和减轻对生态环境影响,具有“节能、减排、安全、便利和可循环”特征的建材产品。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则是指依据绿色建材评价标准,按照本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评价,确认建材产品绿色等级,并进行信息性标识的活动。
标识包括证书和标志,生产企业根据产品特性、评价技术要求向相应的绿色建材评价机构申请相应星级标识,具有可追溯性,分为三个等级,由低至高分为一星、二星、三星级。标识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可申请延期复评。申请标识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在其产品通过星级评价获取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的同时取得相应星级的绿色生产标识。
早在2014年期间,就由河南省政府、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共同主办,河南省工信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承办,旨在加强河南省建材产业与其他知名企业的互动、互补,推动其绿色建材产业集群集聚发展、由大向强转变的绿色建材承接产业转移对接洽谈会,此次会上共有39个项目实现对接签约,签约金额高达24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