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出台《关于加快建筑钢结构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从2017年起,优先在公共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使用钢结构建造,同时积极引导住宅小区使用钢结构建造,以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
根据意见,2017年起,广西全区政府投资、主导的单体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保障性住房、城市棚户区改造、危旧房改造和单体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设计。
同时,社会投资的公共建筑以及100米以上的超高层公共建筑也将优先采用钢结构;100米以下的公共建筑,鼓励采用钢结构进行施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先采用钢结构设计。鼓励各地采用钢结构形式建设住宅小区。
到2020年,广西将初步健全符合建筑钢结构发展要求的技术标准体系、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检测评价体系,培育1~2个具有较强实力的钢结构产业联盟或集团,初步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建筑钢结构配套产业集群。力争新建公共建筑采用钢结构的比例达到15%以上,钢结构住宅得到一定程度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