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青岛市环境空气质量继续保持改善趋势。今年1~11月份,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3.6%,同比升高1.9个百分点;PM2.5、PM10、SO2、NO2浓度为43、83、19、31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改善6.5%、6.7%、26.9%、3.1%,均为近年来最好水平。取得如此明显成效主要依赖于全市积极落实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措施和实施计划。
随着政策措施的不断完善,印发实施《青岛市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推动燃煤污染治理:全市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约219.4万平方米,市区新增天然气用户7.2万户,淘汰燃煤锅炉41台,完成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65个,依法劝离占路销售散煤商户35家,取缔占路销售散煤的煤炭销售点2处,现场清退运输散煤行为24起。此外,扬尘污染防治力度的持续加大,市环保部门共检查市内三区工地1445个次,督查区市工地124个次,对35个扬尘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工地进行了处罚。同时,机动车污染防治不断强化,工业、服务业及港口物流业废气治理也全面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