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经信委、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城市城区建设工程全面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经信资源(2013)433号))精神和省经信委《关于开展城市城区建设工程“禁粘”工作检查的通知》要求,龙泉市转发了相应文件并制定了实施方案。
2016年12月中旬,龙泉市经信局新墙办工作人员对龙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龙都-瓯江花园项目和龙泉市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金汇苑(金汇国际)项目施工现场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设计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中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情况、监理单位的监理过程中对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情况以及施工单位建设施工过程中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情况, 通过检查在建项目都能按照上级要求,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没有发现使用粘土砖等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