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加强辖区内建设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遏制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近日,贵州省赫章县消防部门依法对赫章县宏谊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会展中心广场项目部临时宿舍实施了临时查封。
消防监督员在对赫章县宏谊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会展中心广场项目部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项目施工现场使用聚氨酯夹芯层彩钢板搭建临时宿舍,采用聚苯乙烯泡沫夹芯彩钢板搭建,其芯材的燃烧性能达不到A级标准,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第4.2.1条第一项之规定。该单位采用聚氨酯夹芯层彩钢板搭建的建筑作为临时宿舍使用,若不及时消除将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经大队集体研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对赫章县宏谊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会展中心广场项目部临时宿舍实施临封。
在查封过程中,消防监督员向赫章县宏谊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会展中心广场项目部负责人宣读了《临时查封决定书》,告知了查封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诉和申辩,在该单位的负责人表示对消防大队作出的临时查封无异议后,下发了《临时查封决定书》。随后,消防监督员对被临时查封场所依法张贴了封条进行临时查封处理。
通过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切实消除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净化了辖区的消防安全环境,为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