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政办发 z 2007 { 50 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经贸委、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经贸委、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墙体材料
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实施意见
市经贸委 市建设局 市国土资源局
(2007年3月)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和循环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实施建筑节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5〕13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加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
“十五”期间,我市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至2005年底,全市新型墙体材料产量已占墙体材料总量的69%,新墙材建筑应用比例达95%,节能建筑占新墙材建筑面积的44.3%。五年来,全市累计生产新型墙体材料49亿块(折标砖),新墙材建筑面积678万平方米,节能建筑面积236.6万平方米,节能23万吨(标煤),节约土地8000余亩,利用工业废渣220多万吨。全市县以上城区和大部分乡镇已实现了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的目标。
“十一五”期间是我市实现跨越式发展,建设国际性生态型滨海城市的关键阶段,也是我市重点园区、重点项目、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的重要时期。今后,资源和土地约束的矛盾会越来越突出,环境的压力也会进一步加大。目前我市的墙体材料中,粘土实心砖仍占三分之一,粘土类墙材还占较大比例。取土毁田、破坏耕地和生态的现象时有发生,加工生产技术落后、能耗高、污染重的现象仍然存在。加快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不仅可以保护土地资源,还可以利用大量的各类工业和城市固体废弃物,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推动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工作深入开展。
二、明确目标,重点做好“禁实限粘”与建筑节能工作
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总体要求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国家、省有关墙改与建筑节能政策法规为依托,坚持政策主导、技术支撑,重抓“禁实”、主攻节能,大力调整新墙材产业结构,培育新墙材产业基地,推进非粘土新墙材发展,加快节能省地型住宅建设,实现墙材行业资源的高效和循环利用。
我市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的目标是:禁止新建、改建或扩建以粘土为主要原料的墙体材料生产线;逐步限制粘土制品生产,加快其转产或淘汰;至2010年,优质非粘土新墙材产量占墙体材料总量的50%以上。
市、县规划区域内的建筑工程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乡镇规划区域内分期分批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至2007年底,全市乡镇以上建筑工程墙体全面禁止粘土实心砖。逐步限制烧结粘土砖在县级以上建筑砌体结构中使用,直至禁止。“禁实限粘”工作逐步向小城镇和农村延伸。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提倡使用非粘土新型墙材。
巩固“禁实”成果,防止反弹和回潮,严格执行正负零以下墙体和所有屋面、围墙及临时建筑禁止使用粘土制品;非砌体结构禁止设计、使用粘土制品;砌体结构内隔墙限制设计、使用粘土制品的规定。
新建民用建筑必须按国家和省相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设计和建设,全面实施50%的节能设计标准;有步骤地实施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