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建筑工程外墙保温材料应用的管理,预防外墙保温系统脱落的事件发生,近期,滁州市出台了《关于加强滁州市建筑工程外墙保温系统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全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筑外墙保温工程禁止采用无机保温浆料系统。
同时市规建委根据其他地市保温系统使用的情况,编制了《滁州市建筑工程外墙保温系统应用推广目录》,供建设单位选用。通过对保温材料的管理,从源头上进行质量把控,防止技术不成熟的、质量不合格的外墙保温材料流入施工现场,提高外墙保温系统的质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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