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经信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完善新型墙体材料管理的通知》(浙经信资源〔2016〕209号),发布了新版新墙材目录,调整了墙改基金政策,简化了征收返退流程:建设单位提供已通过施工图审查确定使用新型墙体材并承诺按设计要求施工的建设项目,按50%收缴预缴款。
比较旧规定,新政策使建设单位不仅减少了预缴款时一半的资金金额,还避免了后续申请提前退还时的多次跑腿及等待财政拨付中的资金压力,政策调整给企业带来了极大的便捷和减负。接到通知后,新昌县新墙办立即学习新政策,并按照墙改基金预缴新程序执行,在单位前来办理时介绍预缴新程序的要求,讲解新旧规定的差异,新政策受到了基层建设单位的普遍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