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2016年,湖北全面实施低能耗建筑节能标准和绿色建筑省级认定标准,继续开展绿色生态城区、绿色建筑集中示范,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全年新增建筑节能能力84万吨标煤,发展绿色建筑2200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1675万平方米,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436万平方米,县以上城区新型墙材占比达到90%,新型墙材应用率达到95%,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供应等均全面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017年,湖北省住建厅将把绿色建筑发展纳入各市州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加大检查督查力度,继续组织开展省级绿色生态城区和绿色建筑项目示范,推进绿色建材认定工作,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