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住建厅通报了2016年全省各市(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情况。去年全省共申报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195个,总建筑面积2073.95万平方米,其中160个项目取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总建筑面积1988.74万平方米。
通报显示,2016年,我省绿色建筑区域发展不平衡、保障性住房绿色建筑发展缓慢、规划设计、咨询机构技术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仍然制约我省绿色建筑发展。其中西安市绿色建筑项目申报数量占到全省总量的84.33%,其余地市数量较少;渭南、铜川、杨凌示范区、韩城、神木、府谷等市(县)全年没有申报绿色建筑项目。同时,绿色建筑工程质量有待加强。取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的项目,采取的技术措施变更、降低标准、落实不到位等现象有一定的普遍性。
省住建厅指出,2017年各地要根据国家《绿色建筑行动方案》《陕西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建立部门协作机制,积极组织建设单位发展绿色建筑,确保完成2017年度的目标任务。同时,依据中省绿色建筑有关政策,结合本地实际,联合财政部门积极研究制定适合本地区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的财政激励政策,保证绿色建筑健康、快速发展。
省住建厅要求,下一步各地要加快省级绿色生态居住小区建设工作。利用国家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及《陕西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颁布实施的有利时机,在西安市、西咸新区等重点区域加快建设示范力度;同时,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单位、咨询单位、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组成员及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分阶段、有步骤的逐步开展网上申报、受理、评审、公示、公告工作。对已经取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按照取得的绿色建筑星级设计标准进行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