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下午,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消防大队执法人员向荆州南路某洗浴场所负责人宣读完(荆公消封字[2017]第0001号)《临时查封决定书》后,该单位负责人对消防部门的查封决定表示无异议,随后消防执法人员在该单位的一楼东南和四楼西面大门贴上临时查封的封条。
该单位位于荆州南路15号,是一家集餐饮、休闲、洗浴、足疗、健身等为一体的综合性公众聚集场所,建筑面积约5700平方米,共4层,局部5层,于2010年改建后投入使用,该场所是目前荆州城最大的一家洗浴场所,可容纳上千人同时消费休闲,进入该单位消费休闲的客人都说如同走进迷宫一样,分不清楚方向。
据了解,消防部门执法人员此前在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一楼东南面和四楼西面储藏室是由可燃聚氨酯泡沫填充的彩钢板搭建,如果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极容易导致重大人员伤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荆州市荆州区消防大队决定从2017年2月14日至3月15日对其临时查封一个月。
为了让记者对可燃聚氨酯泡沫彩钢板有一个直观的印象,消防部门执法人员从查封单位的墙上夹缝中取下一块氨酯泡沫做了一个实验,用打火机直接就点燃了,从点着到烧尽前后不到15秒钟,速度之快令人唏嘘,同时还伴着刺鼻的味道和浓烟,记者赶忙离开现场。
据消防部门执法人员介绍,聚氨酯泡沫彩钢板最大危害就是燃烧剧烈,速度快,产生高温和大量有毒气体,火场逃生时一旦吸入过量有毒气体,将会神经麻痹进而窒息,丧失逃生能力,近年来全国各地已经发生多起因为使用聚氨酯泡沫彩钢板建筑引发的重大火灾,所以公众聚集场所不得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消防部门发现一处查封一处,决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