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农村推广新墙材应用工作,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政策引导作用,根据《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龙头企业(应用示范项目)申报与监管办法》(浙新墙办〔2014〕28号)和《关于下达2016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企〔2016〕36号)文件要求,溶江乡大黄村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示范项目经申报、初审,确定为缙云县新墙材应用试点项目。县新墙办会同乡政府对施工现场的新墙材应用进行了实地勘察,最后与财政局讨论汇总,并将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在村公示栏和县政府网进行公示。确保专项资金补助程序合法合规,保证专项资金分配“公开、公平、公正”。目前,20万元新墙材补助资金已全部落实到位。
缙云县首个新墙材应用示范项目专项资金补助到位,对该县农村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和应用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