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2017年建筑材料使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今年6月至11月期间,对北京市在施建设工程开展建筑材料使用管理专项检查。施工现场将实行建材实物抽查,重点抽查防水材料、保温材料、粉刷石膏、管材管件、预拌砂浆、墙体材料等。
《通知》要求,建筑材料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分为市区联合检查及施工集团系统检查两部分。市区联合检查,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建筑节能建材办、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组成联合检查组,抽查各区在施工程项目;施工集团系统检查,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建筑节能建材办抽查各施工集团在施工程项目。
《通知》指出,市和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建立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联合查处机制,对参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行为予以纠正,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和处罚;对向本市建设工程供应不合格建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建材供应企业,按照《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京建法〔2007〕722号)进行处理,并在本市建设工程材料供应企业市场行为评价管理系统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