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现场搅拌砂浆,不仅存在制造空气颗粒物影响环境的可能,还存在因水泥质量参差不齐而影响建筑质量的隐患。昨日记者从《昆明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宣贯会上获悉,该《办法》将于8月1日正式施行,昆明将分阶段禁止工地现场拌砂浆。
以后,昆明将采取专业机构集中预拌砂浆、向建设工地销售的模式。《办法》提出,昆明市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当使用符合质量标准的原材料,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专项试验室和专业技术人员,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取得证书并持证上岗。也就是说,拌砂浆这项大家认为较简单的工作,也要求专业的人来做。在运输方面,从安全卫生角度考虑,《办法》提出,预拌砂浆应当使用专用车辆密闭运输。
《办法》明确,只有因交通限制、需要特种砂浆以及需求量在25立方米以下的,可以经报备在施工现场进行搅拌。违反规定现场搅拌砂浆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每平米砂浆处以100元罚款,并由住建部门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砂浆禁现”时间表
昆明市西三环、春雨路、华苑路、广福路、彩云北路、东三环、北三环合围区域以内及呈贡核心区的建设工程,自今年8月1日起实现禁止现场搅拌砂浆;
县(市)区政府所在地、省级以上各类开发区和产业园区内的建设工程,自2018年1月1日起实现禁止现场搅拌砂浆;
乡镇政府所在地的建设工程,自2019年1月1日起逐步实现禁止现场搅拌砂浆;
滇中新区的建设工程,逐步实现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具体实施方案由滇中新区管委会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