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印发的《上海市落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简化审批程序改革工作方案》中获悉,自8月1日起,对由省级发证的建筑防水卷材等17类产品试行简化审批程序改革。在审批发证前,不再实施对企业产品的抽样、封存和检验,由企业在申请时自行提交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取消发证前产品检验。
自8月1日起,对由省级发证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电线电缆、耐火材料、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建筑防水卷材、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机动车辆制动液、人造板、化肥、砂轮、饲料粉碎机械、建筑卷扬机、钢丝绳、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预应力混凝土枕、救生设备17类产品试行简化审批程序改革。
此次改革主要是在审批发证前,不再实施对企业产品的抽样、封存和检验,由企业在申请时自行提交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取消发证前产品检验。同时,简化申请审批程序,按照审批流程最优、取证时限最短的生产许可证管理模式,最大限度方便企业申报。实行申报材料“一单一书一照”制。对企业申报材料符合性、完备性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合格的即审批发证。推行生产许可电子证书,向企业颁发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证书,企业可以自行打印电子证书,也可以根据需要申请颁发纸制证书。通过简化审批程序取证的企业,行政审批部门应组织审查机构和属地监管人员,在其获证后3个月内要完成现场审查,确保许可工作质量。
推进简政放权、转变职能,上海试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简化审批程序改革,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大决定,上海市质监局将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优化审批方式、坚持放管结合、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增强企业活力、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