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为提升建筑节能水平、发展装配式建筑,根据《陕西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我省决定在2018年度用省级建筑节能资金重点支持四类项目。
这四类项目为:绿色建筑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包括深层地热能采暖、结构保温一体化建筑、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基于BIM技术的建筑设计施工建造技术试点示范工程;装配式建筑推广普类项目和试点示范项目,包括预制装配式混凝土建筑与多层、高层钢结构建筑项目;既有建筑节能项目,包括节能改造项目、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示范项目;绿色建筑建设项目,包括绿色建筑项目,绿色生态城区建设试点示范。据了解,项目申报先由主体单位向所在辖区内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辖区内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主管部门审核后逐级上报。财政直管县项目申报将被纳入所在市区统筹考虑。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负责对上报项目进行汇总、初审、筛选,同时审核项目库中的项目,审核通过后报省住建厅、省财政厅。
按照规定,项目申报应符合《2018年度省级建筑节能引导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15日。已严格按照申报时的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并完成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可申请拨付后续资金,包括绿色建筑项目、省级建筑节能资金支持项目(已拨付50%、70%的项目)。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项目,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本年及今后两年的申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