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平顶山市出台《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平政〔2017〕31号),确定全市装配式建筑的发展目标为,“十三五”末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以上,其中保障性住房及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达到60%。到2025年底,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其中保障性住房及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原则上应达到100%。
平顶山市将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示范带动稳步推进、顶层设计协调发展、科技引领创新驱动四大发展原则,坚持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提高技术水平和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在具体推进中,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快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设;二是推行与装配式建筑发展相适应的设计、构件生产、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模式;三是推进建筑全装修;四是创新监管体系,健全质量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加强行业监管,落实符合装配式建筑特点的施工图审查要求,建立全过程质量追溯制度,加大抽查抽测力度,严肃查处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五是鼓励有能力的企业加大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智能化技术、信息系统等研发、应用和推广,推行设计标准化、生产工厂化、管理网络化及全流程集成创新,全面提高行业企业运营效率和管理能力;六是组织试点示范,以保障性住房及政府投资项目为切入点,开展装配式建筑项目试点;七是开展多层次装配式建筑知识培训,加强对管理、设计、生产、施工、监理、检测、验收等人员的技术培训,为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