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湖州市高度重视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下达工作的引领下,德清县切实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通知》(浙经信办〔2017〕81号)等文件要求,德清县财政局、德清县经信委印发了《关于下达2017年省新型墙材材料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德财企〔2017〕104号)文件,共计130万元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财政专项资金已全部落实至相关单位、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应用,规范省级新墙材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下达工作,充分发挥资金的引领导向作用,德清县财政局、经信委于今年资金下达之前,对原《德清县发展新型墙体材料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德财企〔2015〕45号)文件进行修订完善,印发了《德清县新型墙体材料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德财企〔2017〕103号)文件,重点对浙江省工业化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中的“新墙体材料基金”的使用工作进行了规范,明确补助范围、条件、标准,项目申报、审核和拨付工作等,这为2017年乃至今后的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保驾护航,切实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