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顶沥青防水保温涂层脱落,砸伤停在车位里的奔驰车。奔驰车主将该楼所属的产权单位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2.43万元维修费用。
近日,法院发布案件判决结果,一审支持了奔驰车主的诉讼请求。
保温涂层砸伤奔驰车
车主起诉产权单位索赔
今年5月25日,管某的奔驰轿车停放在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航空城的车位中,该园区25号楼楼顶沥青防水保温涂层脱落,导致该奔驰车前机盖、挡风玻璃、雨刷器、天窗等部位损坏。
5月31日,管某对车辆进行维修,共花费维修费用2.43万元。
今年6月,管某将25号楼的产权单位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车辆维修费2.43万元。
产权单位认为赔偿过高
不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法院开庭审理时,产权单位称,管某所述事实发生时其公司并无人员在场,所以对于损坏事实的发生经过要等管某举证。
如果管某所陈述的事实属实,也不能由他们公司承担全责,管某车辆被砸所属的产权单位属于他们单位,但只是登记意义上的产权单位,房子已发生房改,很多居民家做了阳台探出,致管某车辆损害的沥青防水保温涂层也有可能是其他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家脱落的沥青涂层,于是认为管某因他们是登记意义上的产权单位,就仅将他们作为惟一被告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有失公允。而且,当时拍摄的照片显示,并未发现车辆挡风玻璃破损,防水保温涂层只是将管某车辆蹭脏,并无凹陷等损害。管某报险后保险出险定损为1万元,管某要求的赔偿过高。
法院判决产权单位担责
赔偿车主2.43万维修费
法院审理认为,建筑物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导致管某车辆损坏的坠落物来自于园区25号楼,产权单位作为所有人,未提交证据证实其没有过错,所以其应对管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因车辆损失并非由保险公司确定,而管某提交了维修车辆的施工单及修理费发票,足以证实其并不存在扩大损失的情况,所以其要求车辆维修费2.43万元,予以支持。
近日,法院发布案件判决结果,一审判产权单位赔偿管某车辆维修费2.4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