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彩钢板建筑材料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近日,梨城一宾馆为其使用彩钢板搭建餐厅顶棚的行为付出了5000元高额“学费”。
库尔勒市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检查锦荣宾馆时发现,位于锦荣宾馆东侧的餐厅顶棚为夹芯苯板彩钢,该材料极易燃烧,且燃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气体,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监督检查人员当即责令该单位十日内改正。十日后,消防监督检查人员进行复查时,发现宾馆东侧餐厅顶棚的苯板彩钢夹芯材料仍未更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同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第六、七条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参考标准》第三条轻微违法行为,并给予库尔勒锦荣宾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罚款的处罚。
在监督检查现场,库尔勒市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负责人提出了严肃的批评,要求该单位要迅速拆除所有彩板房搭建的餐厅顶棚,并严格落实拆除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同时耐心地对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教育,详细阐述了其违法事实,强调了火灾隐患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告知其作出罚款的理由、依据,并听取记录了负责人的陈述。该企业负责人也表示将严格按照消防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迅速拆除彩钢板搭建的餐厅顶棚,确保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