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广新型墙材,深化墙材革新工作,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近日自治区经信委和发改委联合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墙材推广应用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提出到2020年,自治区旗县级(含)以上城市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地级城市及其规划区(不含县城)禁止生产和使用粘土制品;新型墙材产量在墙材总量中占比达80%,其中装配式墙板部品占比达20%;新建建筑中新型墙材应用比例达90%。
为大力推广新型墙材,深化墙材革新工作,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近日自治区经信委和发改委联合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墙材推广应用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提出到2020年,自治区旗县级(含)以上城市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地级城市及其规划区(不含县城)禁止生产和使用粘土制品;新型墙材产量在墙材总量中占比达80%,其中装配式墙板部品占比达20%;新建建筑中新型墙材应用比例达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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