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发布。《意见》明确,按照适用、经济、安全、绿色、美观的要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提升建筑品质,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提高建筑产业化水平。
石家庄把2017年定为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元年,从2017年起,桥西区、裕华区、长安区、新华区和省级试点县平山县政府投资项目50%以上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非政府投资开发项目10%以上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推广农村装配式建筑。建成两条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线,年生产能力达到9万立方米以上。另外,再谋划两个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按照《意见》要求,2018年起,鹿泉区、栾城区、藁城区、高新区、正定县(含正定新区)新建建筑面积10%以上采用装配式建造。
2020年起,桥西区、裕华区、长安区、新华区、高新区新建建筑面积40%以上采用装配式建造,鹿泉区、栾城区、藁城区、正定县(含正定新区)、平山县新建建筑面积30%以上采用装配式建造,其他县(市)、区新建建筑面积20%以上采用装配式建造。
到2025年,桥西区、裕华区、长安区、新华区新建建筑凡适合装配式方式建造的,全部采用装配式建造,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60%以上。石家庄市装配式建筑的发展环境、市场机制和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技术体系基本完备,管理制度相对完善,人才队伍培育机制基本建立,关键技术和成套技术应用逐步成熟,形成能够服务于京津冀地区的装配式建筑生产和服务体系,装配式建造方式成为主要建造方式之一,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