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工建设项目必须将使用预拌砂浆、车辆出入工地必须要冲洗、施工现场裸土必须覆盖……11月10日,合肥市城乡建委召开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和蓝天行动推进会,并发布《合肥市建设系统2017年蓝天行动实施办法》,就如何改善建设施工项目造成的污染,提出了一系列严格要求。
投标文件中就要先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据了解,为切实改善合肥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合肥市2017年蓝天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城乡建委职能,制定本办法。
《办法》要求,首先,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应当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制定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中标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中应当包括招标文件中的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经费、措施,并明确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建设单位应定期组织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检查、评价。
施工单位开工前必须编制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计划,各施工现场均要将本项目扬尘污染防治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员、联系电话和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以公示牌形式在主出入口处悬挂,接受社会监督。
新开工建设项目必须将使用预拌砂浆
据城乡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所有新开工建设工程项目设计单位必须将使用预拌砂浆,要求在施工图设计说明中明确提出,施工图审查机构在项目图纸审查时必须将此列入审查内容,对未标明使用预拌砂浆的设计图纸,一律不予通过。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应明确使用预拌砂浆的要求,投标人应将使用预拌砂浆列入投标文件重要内容之一;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督促建设、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要求使用预拌砂浆,未按要求使用的项目不得参评市级优质工程。
预拌砂浆企业厂区主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各种专用运输车辆在驶离生产厂区或施工现场前应进行冲洗;预拌砂浆运输车辆在向料罐输料时应加挂防罩装置,避免产生扬尘;预拌砂浆罐输入口加挂防罩装置,输料后立即进行密闭;出料设备运转正常,严禁未拌水干粉出料。
施工现场裸土必须覆盖 车辆出入需清洗
会议上,据城乡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建筑工地四周应规定高度设置连续封闭围挡。
二、建筑楼层立面脚手架、临边防护栏杆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围护。
三、施工现场道路场地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次要道路和生活区、办公区可采用砖铺硬化。
四、工地出入口必须在出车方向设置车辆自动冲洗设施,受场地等条件因素影响,确实不能安装车辆自动冲洗设施的,可使用高压水枪等其他冲洗装置。
五、施工现场裸土必须有效覆盖。
六、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无法在48小时内清运完毕的,应在工地设置临时密闭堆场存放。
七、水泥、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散体建筑材料必须密闭(覆盖)存放,场内运输不得产生扬尘。
八、建筑面积超过1万m2的建筑工地主要扬尘产生点应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建设、环保部门联网,实施施工全过程监控等。
混凝土搅拌站要避免出现可见扬尘
根据《办法》规定,混凝土搅拌站要采用封闭、覆盖等方式、安装喷淋、喷雾等设备,达到搅拌站砂、石堆料场的抑尘、降尘、防尘等效果,避免料场出现可见扬尘。
搅拌站厂区内车辆行驶区域,必须设有固定式或移动式清扫、洒水设施设备,防止车辆通行过程产生扬尘。搅拌车辆进出搅拌站厂区必须经过专业冲洗设施,对车辆底盘和车轮进行冲洗。同时,搅拌运输车出入厂区必须正确使用防混凝土遗撒装置,避免泥浆带出带入或泼洒滴漏混凝土污染路面。
厂区内的沉淀池清出的沉淀物、废弃混凝土、地面清扫出的尘土等固废垃圾定点堆放,及时清理。搅拌站厂区内必须建设雨、污水分流排水实施(包括沉淀池、污水池),生产废水必须全部收集并应综合利用,不得外排。
新、扩建搅拌站的预拌混凝土企业,应合理布局,避开环境敏感区。项目竣工后,应按照国家有关资质管理规定,依法取得相应资质,方可生产经营。此外,2017年底前,合肥市搅拌站内主要扬尘产生点安装的扬尘视频监控装置。
加快推进绿色交通、气化合肥建设
就绿色交通方面,将加快推进2017年度城市慢行系统改造工程建设,通过设置隔离带、施划标线等措施,保障行人和非机动车的独立路权和连续性,减少快慢交通冲突,进一步改善行人和非机动车的出行条件。
在气化合肥建设上,2017年已建成LNG加气站4座,CNG加气站2座;开放第三批合肥市社会车辆油改气,摇号产生5000辆社会车辆,1000辆驾校教练车,100辆残疾车,2017年年底前完成备案;加快推进合肥市客运、运输、物流、渣土、混凝土搅拌车辆及垃圾、环卫清扫等车辆使用LNG,减少汽车排放的尾气污染城市生态和大气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