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建筑节能领域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加快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11月29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推进建筑节能合同能源管理工作会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杨绿峰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交流了建筑节能领域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的经验做法,介绍了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运营情况和实施效果,并部署了我区推进建筑节能合同能源管理工作。
合同能源管理(简称EMC),是一种以节省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设备升级,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据了解,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项目的节能率一般在5%-40%,甚至有的可超过50%,用能单位采用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能够有效降低维护成本,延长设备使用寿命,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还能获得专业节能管理经验,提升管理人员素质。
“十二五”期间,我区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得以迅速推广,应用领域逐步扩大,服务范围广泛应用到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多个领域。据初步统计,广西本地培育、并通过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就达到30多家,对推动我区节能改造、减少能源消耗、增加社会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目前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区建筑节能领域中应用还处于初级阶段,存在用能单位节能降耗意识淡薄,推动节能减排的积极性不高等问题。
杨绿峰强调,要建立健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营造建筑节能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应用的政策环境;积极培育建筑节能服务公司,充分发挥建筑节能服务公司在合同能源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推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树立节能改造典型示范;抓住关键环节推进建筑领域节能,持续提高建筑节能能效水平;加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保证工程项目质量安全。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卫计委、财政厅、教育厅、国税局、地税局、广西银监局相关处室负责人,14个设区市住房城市建设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分管领导及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以及部分能源公司技术负责人和采用合同能源的项目业主共计90多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