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淘汰落后轮窑生产工艺和产能,根据浙江省经信委《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宁波市住建委《宁波市建筑材料“十三五”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中央对砖瓦窑行业环保专项整治督查要求,奉化区早在6月底就对6家轮窑烧结企业拉闸限电停产。为保证淘汰工作的顺利推进,减少各方损失,避免引发矛盾,区政府、区住建局等部门多次召集辖区内各镇相关负责人,排摸情况,拟定预案,并于11月2日出台《奉化区2017年轮窑烧结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奉政办发【2017】121号)文件,成立了由区政府领导为组长,区府办、区发改、区财政局、区住建局等部门负责人和有关镇领导为组员的区轮窑烧结砖企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
《方案》提出了全面关停淘汰辖区内所有轮窑烧结砖企业和拆除企业通过优化整合改造、转型升级的目标任务;明确淘汰工作各阶段安排和相应的时间节点;明确淘汰关停的资金补助标准、条件和拨付程序;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明确专项整治工作部门职责。
《方案》要求各相关部门加强配合,相互支持,健全信息沟通、管理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保证奉化区轮窑烧结砖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