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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卷材获证企业专项督查结果公布2家未完成整改

来源:中国建材报 2017-12-28 阅读:1624
  

在12月7日举行的2017年全国建筑防水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会议上,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发布了2017年建筑防水卷材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专项监督检查结果。结果显示,专项监督检查共计抽查企业102家,其中初次监督检查60家,监督复查(回头看)42家。现场检查总的不符合项数比2016年下降18.8%。现场抽查了51家企业的55批次产品,经检测合格50批次。监督复查发现,镇江玉宝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和曲阜市海盾防水建材有限公司2家企业,未按要求完成整改。


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生产许可证管理处处长李小波表示,2017年9月至11月,质检总局委托山东、辽宁、河北、江苏、浙江、安徽、河南、湖北、四川、广东(只有复查企业)等10个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重点区域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本次专项监督检查由中国建筑防水协会提供支持,组织3家检测机构配合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共计抽查企业102家,其中初次监督检查60家,监督复查(回头看)42家。


初次监督检查的企业中,55家企业正常运转, 5家停产、在建或设备改造。现场检查总的不符合项数比2016年下降18.8%,其中严重不符合项下降了76.3%。现场抽查了51家企业的55批次产品,经检测合格50批次,不合格5批次,合格率为90.9%,比2016年抽检产品合格率提高1.6%。


监督复查(回头看)的42家企业中,40家完成了整改,仍有2家企业至今未完成整改。现场对5家企业的5个批次产品进行了抽样,经检测均合格,合格率为100%,较2016年回头看抽检产品合格率上升12.5%。


初次监督检查方面,现场监督检查发现的“不符合项”主要问题包括:生产设备或生产环境不满足《建筑防水卷材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中相应取证产品单元要求;检验设施或设备不满足检验要求;没有有效的技术文件。


现场监督检查发现的“建议改进项”主要问题包括:生产过程控制存在未使用胶体磨、浸油槽等设备,关键过程未识别和确认,缺少必要的生产技术文件、生产过程记录不规范等问题;检测不规范,存在检测方法与标准要求不符、检测设备未按时校准、检验项目不全等问题。


监督复查发现,大部分企业的生产设备、检验设备、检验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均比之前有较大改善,绝大部分企业对发现的不合格项进行了认真整改,并结合实际和企业发展,对设备进行改造升级,对检验设备和生产设备进行了较大的投入。企业质量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数量均有所增加,人员能力和对标准掌握水平提高较大,对企业的质量管理也有较大的提高。


产品抽样检验方面,产品检测不合格的项目主要在可溶物含量、低温柔性、热老化、浸水后质量增加、接缝剥离强度等项目上。产生上述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有:一是仍然使用废机油、胶粉;二是企业未按标准要求生产,出现生产非标产品,以次充好等情况;三是原材料把关不严,使用了不合格胎基等原材料。


“从监督复查情况来看,三年的证后监督检查工作促进了企业在生产装备、技术、人才、管理等方面的显著提升。”李小波说,从今年60家企业的监督检查情况看,企业对产品质量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几乎没有发现严重问题。从发现问题的类型来看,仍然主要集中在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测等方面,以后需要加强这方面的提升工作。


另外,专项监督检查显示,由于地域对产品品质需求的差异,导致企业产品质量参差不齐,致使非标产品盛行,给建筑带来很大的渗漏隐患;企业检验能力仍然欠缺,部分企业不太重视原材料检验,产品检验项目不全,此外,检验人员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据了解,中国建筑防水协会及地方协会将针对专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通过行业人才培养、标准化实验室建设、质量万里行、质量提升示范项目等,推动建筑防水产品质量提升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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