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洛南县严格按照建筑节能监管工作要求,夯实监管责任,加大节能建设管理力度,扎实开展建筑节能检查,建立设计、施工、验收“三关”机制,推动建筑节能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2017年,该县立足于发展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墙材革新等重点领域,强化法律法规宣传,落实国家减免政策,采取多种措施,建立从项目立项、设计、施工、监理到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的监管机制,确保建筑节能工作稳步提升。他们实施施工图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制度,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时,对不按节能标准和规划进行设计的不予以节能登记备案和发放施工许可证,禁止进入招标投标程序。在施工阶段通过制定建筑节能工程监督要点和节能材料产品备案、节能专项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等,严格工程节能施工质量管理,对审查通过的建设工程,由质安、监理、设计等单位进行定期和专项检查,促进工程有序实施。对没有进行主体节能专项验收和竣工专项节能验收的建筑项目,不予核发房产证书和进行竣工备案,同时在设计、图审、施工全过程落实节能保温措施,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稳步提高。截至目前,共办理建筑节能备案意见书30份,开展专项检查3次,检查建筑工程45个,实施主体节能专项验收10个,竣工节能专项验收10个,符合建筑节能设计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