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住建厅、财政厅《关于申报2018年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通知》(内建科【2017】565号),结合我市实际,根据各旗县区申请,我市筛选了137个小区申报了2018年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总面积132.8404万平方米。其中,市区筛选了5个小区,建筑面积58.95万平方米;旗县筛选了132个小区,建筑面积73.8904万平方米。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坚持与老旧小区综合改造相结合的原则,将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与老旧住宅小区整治同步进行,整合项目资金,对老旧小区进行综合整治,更好地发挥节能改造效益,切实改善老旧小区居民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