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住房和建设局、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18-2020)》(深建字〔2018〕27号)。
该规划的出台不仅意味着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迈入新一轮顶层设计与全新发展阶段,更将深度引领、辐射广东省与“粤港澳”大湾区的装配式建筑发展新局面,充分释放深圳作为全国首个住宅产业化综合试点城市与首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的示范效应。
《专项规划》以“深圳建造”为核心,以“粤港澳大湾区”为契机,以建成国际水准、领跑全国的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为目标,提出20项具体指标,明确8大主要任务与6大保障措施,突显5大亮点:
一是突出科学性、先进性、可实施性。《专项规划》的编制建立在深入研究深圳历年建设数据和预测未来发展规模、调研分析国内外发展政策与技术体系的基础上,同步编制的《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研究报告》为提出适宜深圳特点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提供了切实可靠的依据。
二是突出国内领先和行业标杆作用。《专项规划》明确到2020年提前5年完成《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提出的国家目标,同时高于《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要求到2020年底前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的广东省目标。
三是突出规划统筹作用。分区、分重点片区、分建筑类型进行规划,确定了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深圳北站商务中心区等17个装配式建筑重点片区,以点带面辐射各区,实现空间布局统筹;同时强调粤港澳大湾区的资源整合,深汕合作区协同发展,充分利用周边地区产业配套资源,实现产业布局统筹。
四突出重塑建筑生产方式。《专项规划》明确在装配式建筑项目中推广“五化一体”的建造方式,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全面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全过程的集成应用等;不断淘汰落后建造技术,倒逼工程建设项目向新型绿色建造方式转变。
五是突出人才培养。《专项规划》提出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建立装配式建筑综合性实训基地,并大力推进我市在全国范围内首创的装配式建筑职称评审工作,为装配式建筑发展奠定人才基础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