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全力做好辖区消防安全检查,最大限度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火灾形势高度稳定。4月17日,贵州省赫章县消防部门依法对黔东南州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赫章分公司员工临时宿舍及保卫室彩钢板建筑实施临时查封。
消防监督员在对黔东南州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赫章分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员工临时宿舍及保卫室违规采用可燃聚苯乙烯泡沫夹芯彩钢板搭建,其芯材的燃烧性能达不到A级标准,不符合《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第5.1.2条第1项之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如果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将可能会造成严重火灾事故。经赫章县消防部门集体研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决定对黔东南州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赫章分公司的员工临时宿舍、保卫室进行临时查封。在查封过程中,消防监督人员耐心地对单位负责人进行教育,详细讲解了违法事实,强调了火灾隐患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告知了临时查封的理由、依据及其在查封期间享有的权利,在该负责人表示对消防部门作出的临时查封无异议后,下发了《临时查封决定书》,并对该单位员工活动室张贴了封条进行临时查封处理。
下一步,消防监督员将督促该单位负责人在查封期限内尽快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整改,并继续加大对辖区火灾隐患的整治力度,及时消除隐患,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行为,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