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县消防大队对辖区医院开展外墙保温材料专项检查,切实做好医院外墙保温材料消防监管工作。
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对辖区医院使用的外墙保温材料进行了现场检测,对外墙保温材料防护层、防火隔离带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防火重点区域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等方面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部分医院存在外墙保温材料采用可燃材料、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情形。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等问题,大队监督检查人员要求相关单位负责人务必要引起重视,摒弃侥幸心理,制定合理快速的整改方案,抓紧时间落实整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保温材料一律清除更换,今后,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保温材料一律不得选用、安装和使用,力争在隐患整改的同时申报消防验收。
此次专项检查,有效提高了医院负责人对火灾危险性的重视程度,相关医院负责人表示,将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按程序招投标,将医院外墙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程,按要求及时整改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