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经信委印发《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确认办法》,对新型墙体材料企业产品生产规模及装备、工艺技术和产品质量等方面进行审核、确认的活动,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方便企业,加快我省新型墙材发展和推广应用。
根据规定,申请产品确认的省内企业,首先向所在地县(市、区)或市墙改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然后在网上填报相应的材料。市、县墙改管理机构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材料初审、现场审核等工作。省墙改办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材料审核,提出建议报省经信委审定、公示、发放《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证书》。企业自愿申请,常年受理。申请取证、换发证条件重点包括产品、生产装备及工艺是否符合产业政策,检验检测仪器及人员配备、组织结构、生产制度、产品执行标准及出厂质量等是否具备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执行情况等。
据了解,《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需继续确认的,应在有效期终止前三个月内按换证的相关要求进行换证申报。外省企业产品确认享受与本省企业相同待遇,另外附加所在省取证情况,直接向省墙改办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