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大连市建委了解到,大连市出台《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都体现在政策扶持方面,这些都是学习国内其他城市,并结合大连实际出台的政策。
全面落实,分区推进的思想。为落实省政府提出的工作目标,大连市对政府投融资的建设项目,要求全部采用装配式技术。对非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区市县、先导区的经济、社会状况不同,把它分区为核心区、重点区和积极发展区分类推进。其中核心区包括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园区,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住宅项目和单体建筑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应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重点区包括旅顺口区和金普新区,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住宅项目,40%以上建筑面积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和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应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积极发展区包括普兰店区、花园口经济区、长兴岛经济区、庄河市、瓦房店市、长海县,至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10%。
装配式建筑全部实行全装修的要求。文件规定,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布的《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要求,大连市装配式建筑单体的装配率不低于50%。从现在开始中、西、沙、甘、高新五区,新出让土地的住宅项目,取消毛坯房,全部实行全装修。其他区域的装配式住宅项目也必须实行全装修。
政府投资装配式建筑项目应采取工程总承包模式。工程总承包模式一般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的企业要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造价负总责。设计、施工、开发、生产企业可单独或组成联合体承接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鼓励外埠企业在我市承揽装配式建筑项目时,与我市装配式部品部件生产企业组成联合体。装配式建筑可按照技术复杂类工程项目招标,可采用邀请招标。
资金奖励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大。文件规定,对非政府投融资的装配式建筑项目,符合条件的,市财政给予每平方米100元资金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500万元。对符合要求的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建装配式建筑构件产业化项目,可享受市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资金补贴。对采用预制夹心保温墙体的装配式建筑,预制夹心保温墙体建筑面积不超过计容规划面积3%的部分,不计入容积率,可直接办理不动产登记、销售备案。对购买装配式商品房的,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积极给予支持,在不超过当地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限额的情况下,使用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上浮 20%。
土地政策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在土地供应阶段,明确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作为土地供应条件之一,土地使用权人取得土地后,须与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签订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保证合同,接受监管,落实装配式建筑技术。
为了保证《意见》的顺利实施,还将陆续出台相关配套文件,开展建设、施工、监理、审图等从业人员培训,加大《意见》的宣传力度,加强装配式建筑建设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