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通报2018年电线电缆等8种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情况,其中涉及10家建筑防水卷材生产企业。监督检查重点是深入企业现场,从企业质量管理职责、生产和检验条件、人力资源要求、产品执行标准、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检验和产品标识标注等方面进行检查。
监督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是部分企业缺少对应产品生产所需的部分检验检测设备,检测检测设备未按要求定期检定和校准;二是原材料进厂检验、过程检验和出厂检验记录不全、不规范,过程控制缺少可追溯性;三是质量管理体系不能有效运行,执行标准不正确;四是产品合格证标识标志不正确;五是生产地址发生变化后,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针对本次检查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已责成相关市局,对问题企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复查。目前,企业整改工作已经完成并复查合格。
防水产品抽检不合格的背后,也反映出防水行业内屡禁不止的乱象:一些厂家为了追求利润,大量生产假冒伪劣和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水产品;还有一些不法商家“偷梁换柱”,抽检和送检的产品是合格的,而卖给消费者的却是低端的防水材料,进工地送检是合格产品,实际施工时换成伪劣产品。这些行为,不仅使得建筑和工程渗漏的现象越发严重,威胁到了建筑和工程的质量以及居民的安全,更不利于防水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研发,实现可持续发展。
防水卷材市场纷杂难辨,无处不在的骗术和假冒伪劣产品,说到底都是人心作祟,欲望驱使,但也并不是无能为力。
作为质量和信用主体,防水企业要想立足市场,实现持续发展甚至成为“百年品牌”,就不能被眼前利益和短期利益所迷惑,而必须要树立“以质取胜”的观念。在提升防水工程质量,降低建筑渗漏的过程中应当身先士卒,将质量和品牌放在最重要的位置,把质量贯穿于产品生产的全过程,真正做到“货真价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