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省经信委、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经信资源[2018]136号)等文件精神,8月24日,市新墙办组织召开墙办业务工作交流会,市、县(市、区)新墙办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包括三个议程。
第一,全市墙改专项基金清算工作。市新墙办传达了省经信委关于墙改专项基金清算工作的文件精神,要求各地新墙办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简化基金返退流程,认真做好2017年4月1日前缴纳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预缴款清算工作,并按时上报工作情况。
第二,2018年度全省新墙材绿色生产试点企业及农村自建房应用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根据省新墙办绿色企业和农村自建房项目申报要求,经与会人员交流讨论,并结合今年各县(市、区)新墙材绿色生产试点企业及农村自建房项目实际开展情况,市新墙办对申报工作做了具体安排,要求各地积极落实,及时申报。
第三,全省2018年墙改系统“双随机”抽查工作。市新墙办对各地新墙办如何做好2018年全市墙改系统“双随机”抽查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要求各地新墙办结合本单位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及时与主管部门做好对接,加快“双随机”抽查管理系统建设,切实把随机抽查机制落到实处。